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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也有團體意外險喔~由旺旺友聯產物保險承辦
相關保險內容如下:
服務對象
- 1. 國軍一般團體意外保險
-
- 國軍現役官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及各軍校軍費學生(含國外地區、總統府、國家安全局、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軍職人員),以國防部人事主檔所載人員為準。
- 依法應召在營之後備軍人及補充兵,以年度各項召集訓練編成名冊所載人員為準。
- 各軍校自費學生及儲訓團學生,以自費學員生、儲訓團學生名冊為準。
- 保障內容
- 死亡及殘廢保障:
- 因公保額: 350萬
- 非因公保額: 200萬
- 2. 國軍特殊勤務團體意外保險
- 執行空中勤務作業人員。
- 執執行彈藥產製、彈藥技術、未爆彈、廢彈處理及水中爆破、拆裝勤務現場督導及作業人員(含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特種勤務隊官兵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各類彈藥作業人員)。
- 執行潛艦勤務、訓練相關作業人員。
- 保障內容
- 因公死亡及殘廢保障: 1000萬
申請單位
- 國軍各留守業務執行單位(旅或同級以上單位)。
理賠單位
- 本保險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內,由承保本保險之保險公司負責理賠。
- 和一般意外險不同的保障有:
因操課、演訓或救災、救難任務所致中暑、休克、猝死、心臟衰竭、蟲蛇咬傷、昏倒、中風等原因引起之傷殘或死亡。
由承保之保險公司負責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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