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您有買車~政府一定會要求投保強制險!您有想過為什麼嗎?
立法背後源自一位痛失愛子的母親~柯蔡玉瓊女士所發起
一九八九年,柯媽媽的兒子正就讀東海大學企管研究所一年級,卻在校門不遠處一條砂石車禁止進入的道路被砂石車從後方追撞,命喪黃泉;悲痛欲絕的柯媽媽,從台南趕到台中處理兒子的身後事,卻聽到肇事司機說「被撞死的人這麼多,不差你兒子這一個,三十萬,要就拿,不要就去告。」
肇事司機如此回應,任誰聽了都氣憤不已。柯媽媽指出,砂石車司機撞到人,第一個動作多半不是下車查看,而是再打倒車檔,將受害者輾斃,因為撞死人只要「一口價」,傷者的醫療費用卻可能無限衍生。無良的砂石車業者憑著雄厚財力,視人命如草芥,這「一口價」從三十萬喊到剩下三萬都有,許多家屬無力控告,只好忍氣吞聲收下這筆錢。
柯媽媽說,就在她懷著仇恨,計畫為兒子復仇時,兒子卻托夢告訴她,要化小愛為大愛,推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立法,讓往後的車禍受害人不要和他有一樣遭遇。
只有小學畢業的柯媽媽,就這樣開始了她的推動立法之路。她翻著字典一字一句的寫出數百封陳情書,研讀六法全書擬了十幾條草案,希望透過這個保險制度,保障車禍受害人,從交通部到立法院,她一路奮鬥,得到許多人幫助,法案卻一直無法三讀通過。
但是柯媽媽沒有放棄,在這八年當中,她總是風雨無阻的從台南北上到立法院前靜坐、抗議,許多媒體知道她的故事之後,也加入推動的行列,共同為這個法案發聲,最後終於讓前總統李登輝聽見她的訴求,並要求以最快的速度三讀通過法案。她感激的說,要不是有這麼多人幫助,這個法案不會有通過的一天。
柯媽媽強調,強制車險運作必須依據三個原則,一是理賠採無過失主義,不論駕駛人有無過失,都必須負擔一定額度內的賠償責任,讓車禍受害者及時獲得保險金理賠。其次是設立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以免肇事者逃逸、受害人求償無門。第三,強制車險的收入完全來自於人民所繳交的保費,採無盈無虧的經營模式、專款專用於這個制度的運作,達到永續經營的目的。
柯媽媽表示,雖然已經為強制車險奮鬥這麼多年,但她不曾感覺疲憊,未來也會持續監督強制車險運作,為人民血汗錢把關,就像在延續兒子的生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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